2013年11月9日 星期六

秋的速写

一晃到了北京的第二个深秋。

在我眼里,北京依旧那么美。

第三个学期,基本上现在已经没课,原则上我应该是很自由很闲。

论文虽然难度高,但也只是区区两万字,只要用两个月的时间疯狂地写,相信可以完成的很好。

但我怎么能让自己闲下来呢?

大学生活本来就不应该虚度。

于是旁听中文系的课,自修英语和准备普通话测试成了现在生活的主轴,还有书法,成天为这几个目标忙得团团转。

最近看到一张“哈佛大学半夜四点的图书馆”照片,有点惊叹,也很自惭。

哈佛的学生学习不分昼夜,很苦,但也很快乐。

他们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专业,然后竭尽一切所能去学习。

我总是以为自己已经很努力,但其实远远不够。

激励人心的一张照片,我把它放成桌面,时时警惕自己。

最近最让我感到压力的,其实是普通话测试。

以前在马来西亚我从没想过要考普通话,但自从来到这里,觉得能说一口纯正流利的普通话其实是一种语言艺术的美。

美的东西,谁不爱呢。

看相声或演讲,总为普通话深深着迷。

追求艺术美的过程总是辛苦,艰难的。

只能说,尽力而为。

只要尽力了,也就问心无愧了。

还有一件我的朋友们你们最爱八卦的事情。

前几天上英语课,课间和旁边一个男生聊了起来。

我很想听课,但他却不断问我很多问题。

下课后,我匆忙离开,他从后面跟上,沿途又聊了几句。

没有临别依依,阳光下的他脸微微泛红,用极其微弱的声音说了一句话。

“我觉得这堂英语课最重要的不是学习了英语。”

我笑笑不语,似懂非懂。

我已经不是妙龄少女,自然没有多大的情绪波动。

但即使是一位老太太,也会爱听老公公说柔情细语。

我相信。

生活里偶尔发生这样的小插曲,是给压抑生活点缀的一点甜。

这时候会觉得,当女生其实也挺好的。

2013年11月4日 星期一

会有那么一天

最近认识了一个马来西亚籍的英国女孩。

她很年轻就去了英国,在那里生活了很长时间,还交了外国男朋友。

我想,她大概以后都会在英国生活了吧。

跟她出去,总能在她身上看到一些外国人固有的特点。

她已经差不多是英国人了。

比如,爱到西式的餐厅吃东西。

喜欢在露天咖啡小馆做上一整天,喝杯咖啡,看人来人往,享受周末。

而我呢。

依旧还是喜欢中式菜肴。

喜欢走在一条条窄又神秘的胡同间。

还有,依旧说不好英语。

那有什么关系呢。

这一个,在这一个地方,我们相遇了,友谊从此就存在了。

她只会在这半年,转眼已过半。

她说,伦敦的阳光很暖和。

于是,思绪开始畅游。

那一天,我用存了很久的钱买好飞机票,背着旅行包,穿着红色的运动鞋,扎起的马尾在阳光下寻找青春的气息。

几个小时的飞行,我呼吸着伦敦的空气,拥抱伦敦的太阳。

而她,莞尔向我走来。

那微笑,应该还会像阳光般温暖。